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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物价部门约谈燃气供应商 要求稳定罐装气价
浏览次数 985 , 日期 2011-06-27 , 燃气设备 加入收藏
为稳定液化气市场价格,近日,市物价部门约谈市内10家液化石油气供应商,就稳定物价水平,稳定“罐子气”零售价进行会商。
今年以来,广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持续在高位运行,5月份涨幅居全国第一,形势严峻。为遏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的势头,自治区物价部门以文件形式下发通知要求:一、液化石油气价格实行提前联动。自2011年6月18日起,各地液化气价格按照联动规定提前实施联动。联动后的销售价格,原则上要低于现行销售价格10%以上。具体价格标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二、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的其他事项仍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据市物价部门检查通报,6月22日我市液化石油气“罐子气”零售价为105元/瓶(含送气费),和今年6月1日的零售价117元/瓶相比,已经降低了10%,符合自治区物价部门的通知要求。在6月22日的座谈会上,物价部门负责人强调指出,目前我市液化石油气零售价达标,近期如果液化石油气零售价继续下降,各燃气供应商要按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差率作价销售并报市物价局备案。物价部门希望各燃气供应商共同努力,稳定物价水平,稳定“罐子气”零售价,实现供应商和消费者“双赢”。与会的液化石油气供应商均表示,坚决贯彻和执行好国家的物价政策和相关通知要求,履行好社会责任,为稳定物价水平作出贡献。